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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加展会须知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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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参加平壤国际商品展览会须知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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、申请表

请表填写好后签字盖章,于展会前一个月内以邮件或传真发给承办者。

 

2、展位费:

递交参展申请时,同时将50%的展位费支付给展会承办者,其余50%出境前支付。

 

3、人员费

参展人员费在出境前支付给承办者,其它申请项(如旅游等)的费用同时支付。

 

4、入境手续

申请者须在申请名单上填写清;姓名、性别、出生日期、民族、国籍、单位、职务、护照种类及号码、住址、电话、出入境日期及地点(同时提交护照、执照扫描件公司简介)。

 

5、展品运输

参展者须在出展前29日内向承办者递交展品清单,清单上应详细注明公司名称、商品名称、价格、数量、总金额、重量(净重/毛重)、包装尺寸、件数、运输路径等。

 

6、海关检查

展商布展时,布展者或委托者陪同海关对所有展品进行检查,根据朝鲜海关法,海关有权处理申请书上没有列出或超过数量、种类的商品,对此承办者不负任何责任。

 

7、展位

根据承办者提供的展场平面图确定展位。参展者有权在展期内利用自己的展位。参展者展位设施租赁后损坏,由参展者赔偿损失。参展者撤展时间超过规定期限,每天需支付展位费总金额的30%。参展者需要搭建布置展位,必须在出展前25日内向承办者提交设计图,设计图如超过租赁的展位面积或对其他展位由消极影响,罚展位费总金额的60%

 

8、产品宣传资料

产品宣传资料需在展会开幕前25日向组织者提出。参展者用于宣传的印刷品、音像等资料只允许在自己展位区域内布置。宣传品不能妨碍其它展位,不能布置朝鲜法律不允许的样品、宣传品等音像资料。有关宣传资料必须进行申请通过朝鲜有关部门的审核方可展示。

 

9、携带品

赴朝时,可以携带笔记本电脑、非专业照相机和摄像机,不允许私自携带手机,出行时如携带手机时请在主动向朝鲜海关检查人员提出检封处理,封存的手机袋如带入朝鲜境内时请不要私自拆开,必须在出境后拆启,如因违反朝鲜规定导致的后果自负。海关有权处理不能携带出入境的涉及政治、色情等各种宣传品等信息资料,对此承办者不负任何处理责任。

 

10、活动

根据展会行程,参展者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活动要求,服从接待指挥和安排,不得有任何伤害他人的语言和行为发生,如有此类事件发生,产生的后果自负,由此给承办者造成恶劣影响和后果,承办者有权要求造成事件责任者根据后果情形进行经济补偿。

 

11、广告宣传

参展人员需要广告宣传时需在赴朝鲜前25日向承办者提出。广告不能展示朝鲜政府不允许的宣传广告,有关广告宣传内容必须提前进行申请审核后才能发布,未审核通过的广告内容一律不能展示发布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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